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5154-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5-8-15 | |
农药名称: | 氰戊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果树 | 梨小食心虫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潜叶蛾 | 10000-20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红铃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毫升/亩 | 喷雾 |
蔬菜 | 菜青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蔬菜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潜叶蛾放稍初期和菜青虫幼虫初期为最佳防治时期;2、适宜在早、晚施药,避免在高温、晴天和下雨天施药,每季用药不得超过3次,每次用药应当间隔7~10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不能用于茶树,施药时请不要污染周围的茶园。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兼具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橘潜叶蛾;果树梨小食心虫;蔬菜蚜虫、菜青虫和棉花红铃虫、蚜虫。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果树3次/季,柑桔间隔7天,其他果树间隔14天;蔬菜3次/季,间隔12天,不能用于茶树。2、蚜虫易产生抗性,尽量与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施药要均匀周到。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药请穿戴好防护用具,不能直接接触药剂,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并更换干净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皮肤接触有刺痛感,但无红斑。中毒可引起头痛,恶心,颤抖,抽搐、昏迷、休克。2、如果粘及皮肤或溅入眼内,请用清水冲洗干净,严重的请及时就医,遵医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但可遵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在贮存和运输时请避免光照、高温,保证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2、本品有毒、可燃,请轻取、轻放,避免碰撞、跌落、泄漏,严禁火种。3、贮于远离人、畜和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一起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