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004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6-9 | 有效期至: | 2025-6-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钾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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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09-28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1% | ||
备注: | 草甘膦钾盐含量:50%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剂按亩用量兑清水40—50公斤稀释。稀释时先加入一半清水,将计算所得药量倒入喷雾器,再加入另一半清水,搅拌均匀之后即可定向茎叶喷雾。2.宜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用。施药时避开大风天气,避免药液飘移引起周边作物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5.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鞋、护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时抽烟或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水中,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3.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