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4104-6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5-3-12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果树 | 多种害虫 | 500-8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甘蔗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蔬菜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虫卵盛期至2-3龄期间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在水稻上可隔10-15天再喷第2次,每季水稻使用次数最多不得超过3次。2. 本品对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较敏感,尤以夏天宜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兼有一定的熏蒸、杀卵作用。对多种作物的多种害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杀虫双还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植物的叶片、根部所吸收和传导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水稻田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水稻使用次数不得超过3次。2. 本品在防治水稻害虫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的水层3-5天,以提高防效。切忌干田用药。3. 本品对家蚕高毒,在蚕区使用应谨慎。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使用完后的包装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应集中存放处理。5. 本品对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较敏感,尤以夏天宜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8.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等,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