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8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25-1-19 |
农药名称: | 阿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辛硫磷 | phoxim | 14.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幼虫孵化盛期施药最佳,喷雾要求均匀周到。2.对高粱、菜豆、黄瓜和甜菜等都对该药敏感,注意药液勿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见光易分解,最好在傍晚施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生物源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高粱、菜豆、黄瓜和甜菜等都对该药敏感,注意药液勿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该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药液要现配现用,以免分解。5.本品对鱼毒害大,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毒性大,不要在蜂园及开花植物上施用;对家蚕毒性大,避免在桑园周围使用;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力作用,用药时应充分注意对这些有益生物的不利影响。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或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火源热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