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40447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4-12-19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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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联磷磷品(江苏)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5-2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莲藕 | 莲缢管蚜 | 10-20克/亩 | 喷雾 |
菠菜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00-30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上所有的内容,按规定用量加足够水搅匀后充分喷施于作物上。1、防治稻飞虱害虫时, 在低龄若虫高峰期以每亩10-20克本品加水60千克搅拌均匀后喷雾。田间保水2-3公分,保水3-5天,更有利防治。2、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类害虫时,在蚜虫发生期,以每亩15-20克本品加水100千克,搅匀后喷雾。3、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作用方式为内吸、触杀、胃毒;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如稻飞虱、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有效。正常使用技术田间下,对人畜低毒,使用安全;对天敌毒性低。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应尽量均匀喷到植株各部位。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切忌与食物、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与儿童并加锁保存。装运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