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80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7 | 有效期至: | 2024-12-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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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两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4-16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泰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8-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及其抗性品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飞虱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本品。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等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宝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生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或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中,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中毒,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