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70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10 | 有效期至: | 2024-10-10 |
农药名称: | 2,4-滴钠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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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5% | ||
备注: | 2,4-滴钠盐含量:95%.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 | 2,4-D | 8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仅做加工制剂用,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戴橡胶手套,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并穿作业工作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3.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反复接触对肝和心脏有损害。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误入眼,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服时,饮足量温水催吐。 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2.远离儿童、火源、热源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类混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