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63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2 | 有效期至: | 2024-7-22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母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杀虫双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退纯、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具有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和使用时请穿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防护服等保护用品,避免药剂直接接触皮肤和口鼻吸入,工作中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运输和使用时不要污染江、河、水源以及牧场。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3、该药对家蚕具高毒,不要污染养蚕区域。4、若泄漏,少量的可以用泥沙吸收后填埋;大量的先紧急围堰后回收。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乏力、恶心、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2、如果粘及皮肤,请用碱性液体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严重的请及时就医;入眼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如中毒立即带标签就医。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在贮存和运输时请避免光照、高温。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一起存放、运输。3、加锁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