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8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3 | 有效期至: | 2029-4-12 |
农药名称: | 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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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9-09-25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草胺 | alachlor | 48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华北地区:250-300毫升/亩,150-200毫升/亩(盖膜);长江流域:200-250毫升/亩,125-150毫升/亩(盖膜) | 苗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最佳施药时期于棉花苗前或播后苗前,喷药时应以施药的实际面积折算用药量,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2、施药时间应在上午或傍晚,中午前后气温高时,不宜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安全性较高,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活动,使蛋白质无法合成,造成芽和根停止生长,使不定根无法形成,整株逐渐枯死,能有效防除棉田一年生杂草,如马唐、旱稗、狗尾草、牛筋草、苋类、马齿苋等。 |
注意事项 | |||
1、高粱、谷子、水稻、小麦、黄瓜、瓜类、胡萝卜、韭菜、 菠菜不宜使用甲草胺,施药时避免药液飘逸到以上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每季作物使用一次。2、使用该药半月后若无降雨,应进行浇水或浅混土,以保证药效,但土壤积水会发生药害。3、甲草胺乳油能溶解聚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苯二烯的塑料和其它塑料制品,不腐蚀金属容器,可用金属制品贮存。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大量摄入,速送医院,对症治疗。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