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4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3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邦农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预防叶瘟在发病初期施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期后3天;可视病情发展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具有较强内吸性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药剂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因温度、湿度、及稻瘟病发生轻重不同,可在当地农技员的指导下适当调整使用量和使用时间。4、注意不要将本药液喷洒在蔬菜和果树上。5、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洗脸。6、剩余药剂和废旧包装应妥善处理或深埋,不能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若眼睛溅入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2、若误服,应立即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暂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储存于通风、干燥、背光处,远离火源。2、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露。3、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勿与食品、饮料、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