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20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2 | 有效期至: | 2029-2-1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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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用药期掌握在大豆1~2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大多数杂草出齐时施药。兑水600~750 千克/公顷(45~50千克/亩)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应选择早晚无风或微风、气温低时施药,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低毒大豆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正确使用对大豆及后茬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如花生、玉米、高粱、蔬菜等作物,不能用此药。3.高温或低洼地排水不良、低温高湿、田间长期积水等条件下施用本品,易对大豆造成药害,但在1周后可恢复。4.每季最多使用1次。5.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水源、水系。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无全身中毒报道。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应立即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