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0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8 有效期至: 2029-1-7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6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121-242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杂草转入旺盛生长期时用药。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喷药后6~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必须重喷。4.防除多年生杂草用量取上限,一次药量分两次、间隔5天施用,能提高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作物行间除草可用加罩喷头定向喷雾。2.不能用硬水或泥浆水配药,否则会降低药效。3.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以保证药效。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能吃东西、喝水和抽烟。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净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5.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7.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8.施药后3天禁止放牧、割草和翻耕。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