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6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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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中迅农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本产品为药肥混剂。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螟丹 | cartap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500-15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7天至水稻扬花期前使用,在害虫卵孵化盛期施药,效果更理想。2.追肥时,每亩使用本品7-10公斤即可,不需要增加其他肥料一起施用。3.使用本品后保水5-1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款用于水稻田的杀虫药肥颗粒剂。施药后,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用。3.水稻扬花期和被雨淋湿时,不宜施药。4. 本品对鸟类、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毒性大,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本品对水蚤类有毒,对天敌赤眼蜂极高风险性,施药时注意对水蚤类生物的影响,天敌生物放飞区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为头晕、乏力、呕吐、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等症状。2.如不慎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等。3.接触或溅入眼睛,应使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