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菏泽北联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害虫低龄幼虫发生盛期开始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镜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并送医院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