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农药名称: | 2甲4氯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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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科杂草 | 10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10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移栽水稻分蘖末期施药前1天排干田水,使杂草草体露出水面,每亩用药量兑水20-40公斤均匀的茎叶喷雾,喷药24小时后灌水,以后正常管理。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适用于水稻田防治三棱草、鸭舌草、泽泻、野慈菇等阔叶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棉花、马铃薯、向日葵、甜菜、油菜、豆类、瓜类、阔叶作物及阔叶林木对本品敏感,用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上述植物上。邻近有上述作物的田块,不宜使用本品。2、气温在25℃左右除草效果显著,阴天和气温低时药效差。气温大于28℃,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风速大于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3、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衣、裤,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等;配、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4、该药与喷雾机接触部分的结合力很强,最好喷雾机专用,否则需彻底清洗干净。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应随意丢弃,也不能做它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每季最多使用1次。8、稗草及其他禾本科杂草混生田,应与除禾本科杂草的除草剂配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配药、施药过程中若药物、药液溅撒到皮肤上及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请医生治疗。中毒症状有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脑和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远离儿童、火源或热源存放,并加锁,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勿与酸、碱性物质接触,以免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