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9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淡黄色结晶粉末,熔点169-173℃,蒸汽压0.013mPa(60℃),水中溶解度1.4g/L,溶于有机溶剂,在酸性条件下稳定,强碱不分解。属咪唑啉酮类除草剂,即支链氨基酸生物合成抑制剂。加工制剂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杂草,长残留。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原药,不可当作农药直接用于农田防治杂草,须制成制剂后再施用。2.在接触本品时要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本产品直接接触。接触后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裸露皮肤,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包装贮存。3.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