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1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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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大多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达3叶期到分蘖期均可施药,亩用本品60~70克,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夏大豆田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传导,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能防治稗草、牛筋草、马唐、狗尾草、千金子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 、每季最多用药1次。2、避免药液喷洒到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上。 3、叶面施药后,杂草植株发黄,2天内停止生长,施药后5-7天嫩叶和初生组织变枯后枯死。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6、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应多喝水,将药液吐出,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