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1701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3-9 | 有效期至: | 2018-3-9 |
农药名称: | 噻虫·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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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50% |
噻虫嗪 | thiamethox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3-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稻飞虱初发期或始盛期施药,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两种作用机理的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内吸和胃毒作用。施药后稻飞虱停止取食,并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水田)。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眼睛溅药,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如果误食切勿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