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寇敏芳

日前,省林草局下发《四川省林草中药材[是指在汉族传统医术指导下应用的原生药材。]种植技术指导意见》,对林草中药材的种源、基本种植技术、采收与加工[加工是指对货物进行再生产;受托加工货物,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技术、包装贮藏技术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四川规范中药材种植技术 禁止使用壮根灵、膨大素-风君子农业百科知识网

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显示,我省现有中药资源7290种,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主产区之一;常用中药材品种数占全国的86%;道地药材品种数量全国第一,有川芎、川贝母[川贝母(Fritillaria praewalskii maxim ex Batal),百合科植物,川贝母生长在温带高山、高原地带的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高山灌丛中,土壤为山地棕壤、暗棕壤和高山草甸土-chuanbeimu]、附子等86种。

据了解,我省大部分中药材种子种苗长期以来缺乏科学化管理和研究,存在部分药材基原混乱、病虫害综合防治科学技术体系缺乏、化肥农药等投入品[投入品(Input)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任何资源都是投入品。]使用不规范、采收期[采收期指中药采收的最佳时间,多用于中药。]不统一、加工方法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提升四川中药材整体产业发展质量,《意见》明确指出了以下禁止的种植、加工方式:禁止不合理使用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等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广泛的运用在农业生产之中。],禁止使用在中药材上限用的农药,禁止使用壮根灵、膨大素等生长调节剂[由于植物体内天然合成的植物激素含量甚微,不可能大量提取用于调控植物的生长发育,改善农作物生长。]

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用于防霉、防腐、防蛀虫,禁止采取硫磺熏蒸的方式加工药材,禁止一切染色增重、漂白、掺杂使假等行为,确保中药材质量。

对按野生抚育方式生产的中药材,应坚持“最大持续产量”,有计划补种、封育、轮采,确定年允许采收量,制定种苗(种群)补种、更新和田间肥水、病虫草害防治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