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01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1 | 有效期至: | 2012-1-21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2-64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喷药一次,可用药2次,应均匀喷雾。2.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在植物叶片上具有较好的渗透性,持效期较长,对防治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为延缓产生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鸟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腹痛、腹泻、痉挛、昏迷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