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9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4 | 有效期至: | 2011-3-4 |
农药名称: | 代森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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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稼得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代森铵 | amobam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 | 大斑病 | 100-122.22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玉米大斑病,请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每季可喷施2次,施药间隔期7-1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产品化学性质较稳定,但遇热分解,代森铵水溶液能渗透植物组织,杀菌力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能有效防治玉米大斑病。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玉米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3、本品不宜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铜制剂等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喷雾稀释倍数少于1000倍时,对某些作物易发生药害。气温高时对豆类作物易产生药害。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中毒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重者为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而死。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