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6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8-18 | 有效期至: | 2010-8-17 |
农药名称: | 氟铃·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9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兑水喷雾,该药剂无内吸性和渗透性,喷洒要均匀周到。2.请选择晴天、无风天气喷雾,喷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要重喷。3.防治二代棉铃虫,于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防治三、四代棉铃虫,可视虫情选择合适剂量。 |
产品性能 | |||
1.毒死蜱属有机磷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氟铃脲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对棉铃虫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2.本品对棉花棉铃虫幼虫的防效高、速效性好、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烟草敏感,应避开使用。2.田间作物虫、螨并发时,应另加杀螨剂使用。3.请严格按照推荐浓度稀释使用,不能任意加大浓度,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7.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建议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建议为3次。8.请与其他农药交叉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1.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如直接接触皮肤时,用肥皂、清水清洗。如误服此药,应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对症治疗,不要引吐;2.解毒方法为: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期妇女及产妇禁止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