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2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1 | 有效期至: | 2010-3-1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透彻。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胃毒、熏蒸和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减轻害虫的抗药性。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有害,应避免流及湖泊、河流或鱼塘,避免对周围的蜜蜂群影响,蜜源花期和桑园清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或其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对瓜类、莴苣苗类期有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本品虽然对多数作物没有药害,但对烟草敏感,使用时请注意。5.本品属中等毒,使用时注意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脸等皮肤裸露处。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 若不慎中毒或误服本品,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附近医院救治。可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易燃、有毒,不要放置热源或接近火焰处,放置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和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不要和食品、水、饲料等同贮同运。装卸时应注意小心轻拿轻放,以防弄破包装容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