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2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11 | 有效期至: | 2010-3-11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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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5-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大豆苗后2-3叶复叶期或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防除效果较好。2.本品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水稻、玉米、小麦等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大豆田牛筋草、马唐、稗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以免造成环境污染。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