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10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3-7 | 有效期至: | 2010-3-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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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开封市浪潮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在大豆生长初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施药,茎叶均匀喷雾。2、大豆田套种敏感作物的田块,不得使用本品,施药时应注意不要使药液飘移到玉米、水稻小麦等禾本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芳基苯氧基丙酸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在合成禾草克的过程中去除了非活性的光学异构体(L-体)后的精 制品。其作用机制、杀草谱与禾草克相似,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 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用于防除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大豆作物每季最多施药1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或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等。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