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702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25 | 有效期至: | 2010-2-24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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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最佳施药时期为移栽后1周喷施。2、每公顷10%吡嘧磺隆超过400克容易产生药害,造成蹲苗。 |
产品性能 | |||
吡嘧磺隆为选择性苗后除草剂,乙酰乳使成酶(ALS)抑制剂,它通过抑制植株的生物合成来阻止细胞分裂,从而使植株停止生长。适用于移栽稻田防除鸭舌草、节节菜、陌上草、牛毛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杂草和部分多年生杂草,对1.5叶期前稗草也有较强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该药对水稻较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服。4、注意保护环境,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6、施药后立即清洗施药器具,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或吸入,及时进行催吐,严重者速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时要轻拿轻放,运输时不泄露、倾倒,专用车辆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