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09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4-19 | 有效期至: | 2009-12-3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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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茶园 | 杂草 | 750-1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通过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物各部位,杂草枯死。宜在杂草出苗后施药。 |
注意事项 | |||
1、喷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施后4小时内遇大雨时需补喷。2、本品具有酸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3、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4、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