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614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7-18 | 有效期至: | 2009-7-17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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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卫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87-338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掌握在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用药,均匀透彻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作用为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防治水稻二化螟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则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诊断为本剂中毒为主,催吐,洗胃,可用阿托品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