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94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9-4-28 | |
农药名称: | 林丹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本剂严格限用于河南、山西、陕西等省黄河流域防治小麦吸浆虫和飞蝗。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林丹 | gamma-BHC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吸浆虫 | 1600-2000克/亩 | 成虫期喷粉 |
荒滩 | 飞蝗 | 1600-2000克/亩 | 拌土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小麦吸浆虫成虫期,按推荐剂量,用喷粉器均匀喷施。2.防治荒滩飞蝗,在飞蝗低龄虫期按推荐剂量,加细土均匀撒施。3.本剂严格限于河南、山西、陕西等黄河流域防治小麦吸浆虫和飞蝗。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和微弱的内吸作用。 |
注意事项 | |||
1. 本产品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16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人员都应佩带手套、口罩、操作服、鞋、袜等防护用品,坚持每天更换一次。施药人员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施药时不准吸烟、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禁止直接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使用过的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症状与体征是其对神经系统的刺激作用所致,如头痛、眩晕、忧虑烦恼、情绪激动,也有呕吐、四肢软弱、双手震颤、失去时间和空间的定向,随后出 现阵发痉挛。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如经口摄入要催吐;尽可能保持病人安静,控制病人激动。清醒时,可给予常用剂量的巴比妥与其它镇静剂;注意维持呼吸,如有衰竭使用人工呼吸;禁忌用肾上腺素或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