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502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5-2-5 有效期至: 2009-2-4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2%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40-56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7-20天,注意撒施毒土均匀,每季施药一次。 2.温度较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可选用较低剂量反之选用较高剂量。3.漏水田和沙质土壤慎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抛秧田除草剂,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复配而成,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安全。本品能有效防除稗草、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三棱草、水芹、异型莎草科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水稻移栽后7-20天施药,移栽田施药应保水5cm水层7天以上,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2]该药对水稻较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本品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3]本品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伤害作用,应予注意。[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施药器械清洗干净,清洗的水不可倒入河流、湖泊。[6]每季最多使用1次。[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只要不大量摄入,不会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 施药时应遵守农药安全规则,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携带本包装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运输时确保不泄漏,运输中防高温、雨淋,并且用专用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