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9475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抗蚜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抗蚜威 | pirimicarb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蚜虫发生期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10天左右喷一次药,可连续用药2次。喷雾应均匀周到。2.本品在20℃以上有熏蒸作用,应选择在无风温暖的天气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熏蒸和渗透叶面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为:头昏、恶心、呕吐、胸闷、呼吸困难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毒,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