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402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18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草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20-140克/亩(东北地区) | 土壤或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大豆1-2片复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春大豆使用本品1200-1800克/公顷(120-140克/亩),加水300-500公斤/公顷(20-30公斤/亩)均匀喷施,与其它农药混用时用药量酌减。2、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药敏感的作物如:白菜 、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 施用 咪草烟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 量处理,第二年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咪唑啉酮类选择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大豆田一年生杂草。可苗前土壤处理和苗后早期茎叶处理。 |
注意事项 | |||
1、本药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2、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置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余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至少15 分钟。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