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218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2-8-2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的春种大豆田播后苗前或苗后早期使用。苗后早期使用一般在大豆五叶期,杂草2-4叶期前均匀喷雾使用。2、本品对蔬菜、甜菜、油菜、瓜类、高梁、亚麻、水稻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苗前使用本品时,敏感性杂草仍会发芽,发芽后很快停止生长,最后枯死。苗后早期使用,若超过推荐用量上限时,大豆植株可能会发生矮化现象,但对大豆产量无影响。3、施药时均匀喷雾,避免重喷、漏喷,注意风速、风向,不要高空喷雾,以免漂移对敏感作物造成危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大豆田专用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大豆田中的稗草、狗尾草、马唐、马齿苋、千金子、苍耳、反枝苋、碎米莎草、黍、龙葵、苘麻等大部分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作物的一个生长周期只能使用一次。 2、 切勿在使用本品36个月内种植蔬菜、甜菜、油菜、瓜类、谷子、高粱、亚麻、水稻等;施药后第二年可以中玉米、小麦、豆科作物。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以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本品施用时,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根据杂草生产情况、气候条件使用。在土壤湿度70%、空气湿度65%以上使用时效果更佳,请勿在当地气温10℃以下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