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8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4-2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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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油菜 | 一年生杂草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30-4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新型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能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在土壤中易分解,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长期干旱、低温、空气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3.使用时避免药物漂移到玉米、小麦、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4.远离河、湖等水域施药,禁止在饮用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如2,4-D丁酯、二甲四氯等)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