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1182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苄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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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达州市兴隆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3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70-8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70-8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用于中苗移栽田(即秧龄30天以上,叶龄6叶以上的移栽田)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及弱苗移栽田。3. 保水期间不可将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造成药害。4.每季作物只能使用1次.4. 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露水干后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由苯噻酰草胺与苄嘧磺隆复配加工生产的除草剂,对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效,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安全。如稗草、鸭舌草、节节菜、异型莎草、三棱草、牛毛毡、水莎草等。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移栽前后3周均可使用,但以插秧后5-7天施药为佳。混湿润细土撒施,保持水层5-7天自然落干,严禁喷雾。2. 漏水田采用缓灌补水保持水深,切忌田干水或水淹稻叶心。3. 本品鱼毒小,对鸟和蜜蜂低毒。4. 本品不可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化肥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