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01081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吡虫·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开始用药,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毒死蜱和吡虫啉混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最后一次施药距水稻收获至少7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6、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7、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大量误服一般出现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另外,医生在治疗病人过程中应注意预防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