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12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3-16 | 有效期至: | 2028-3-15 |
农药名称: | 噻唑锌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唑锌 | 暂无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树 | 溃疡病 | 500-75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细菌性条斑病 | 67-100毫升/亩 | 喷雾 |
黄瓜(保护地) | 细菌性角斑病 | 83-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水稻和柑橘上的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均为21天,黄瓜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2、本品应在病害发生初期使用,若病情严重,应在登记的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用药量。3、使用时,先用少量清水将悬浮剂配成母液,并充分搅拌至完全溶解,倒入已盛一半水的喷雾器中,将药液搅拌均 匀,再倒其余的水。施药时喷雾应均匀、周到。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噻唑类有机锌杀菌剂,具有很好的保护和治疗作用,内吸性好。正常使用技术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和养殖场所。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2、施药时穿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他用。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6、用药后的容器应妥善安置于安全场所,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开启时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袋装产品标注:请沿剪口撕裂)。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溅到皮肤、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食或吸入,请立刻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