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13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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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33%。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每季最多使用1-2次。2.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本品只靠叶面吸收,兑水量不宜过多,用低硬度清水稀释,严禁用高硬度水及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施药时应加防护罩定向喷雾,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4.本品应在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施;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5.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茎,叶)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者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不能抽烟、喝水、吃东西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天气干热时酌情增加药量。4.本品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2.中毒急救: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