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208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农药名称: | 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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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华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草胺 | pretilachlor | 3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5-95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稻移栽后5-7天采用药土法均匀撒施,药后保浅水层5-7天后正常田管。推荐制剂用药量:85-95毫升/亩。药后水层勿淹没秧苗,以免引发药害。2. 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 |||
丙草胺属于选择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下胚轴、中胚轴、胚芽鞘吸收,抑制细胞分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皮肤、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 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5.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避光、通风、防雨处,不能阳光直射,远离火源或热源,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