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2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5 | 有效期至: | 2026-2-25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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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备注: | 草甘膦含量:89.1%。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铵盐 | glyphosate ammonium | 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草甘膦铵盐其有效成分草甘膦是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本品包装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面罩、乳胶手套、防毒渗透工作服,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品,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防止药品由口鼻吸入。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2.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被镁、铝等金属物质污染而失效,贮存时应单独存放,避免与其它物质混放。 3.使用本品后外包装应集中处理,在搬运过程中如有泄漏应请专业技术人员处理,以避免对周围人员与环境产生污染。4.不慎发生着火或泄漏或溢洒,应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告。如果皮肤和眼睛接触药剂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请医生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不得贮存于金属容器内,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混放、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