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519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5 有效期至: 2025-12-5
农药名称: 苄嘧·苯噻酰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贝尔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2.5%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4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50-6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或抛移后5-7天即秧苗扎根活棵后,每亩用药量先与1公斤左右细干砂土拌匀,再加入适量细湿土或砂土(每亩20公斤)充分混匀后均匀撒施;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缺水补灌。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3、本品在水稻抛秧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和酰胺类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可在水中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阻碍细胞合成、分裂、生长,最终造成杂草死亡。能有效防治水稻抛秧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作叶面喷雾用。避免稻叶上有露水时施药;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不慎皮肤接触时,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就医;误服时,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