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阳台养花的温馨提示

1.求一篇关于物业的温馨提示
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的温馨知会 尊敬的xx小区住户: 据xx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私人出租屋业主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凡在xx市范围内从事房屋租赁经营的个人,在租赁关系确立后10天内,应自觉在房屋所在地租赁管理所办理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逾期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由租赁管理部门一次性处以合同期租金总额20%的罚款,并追缴租赁管理费、代征税款和滞纳金。 房屋出租人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义务,租赁关系确立后,应在3日内督促、协助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