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邻居占用走道
房屋公有走道占用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而不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公用走廊属于整幢楼的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有权按照“持有份”共同行使或轮流使用该共有部分,所谓“持有份”指的是专有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积的比例。【占有公共部位】指的是使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
1.邻居占用走道
房屋公有走道占用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而不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公用走廊属于整幢楼的业主的共有部分,业主有权按照“持有份”共同行使或轮流使用该共有部分,所谓“持有份”指的是专有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积的比例。【占有公共部位】指的是使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相关法条:《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