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液登记证WP20150151-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5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8-28 有效期至: 2025-8-28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2-05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夏天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周围)。
产品性能
本驱蚊液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有驱蚊防蚊之功效,有效保护时间6小时。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取玩。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 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 过敏者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闪点23摄氏度,属易燃液体。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不慎接触伤口,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 勿将本品贮放在潮湿、日晒、火源、热源的地方。 应贮存在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 防止跌落和撞击。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护。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