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1501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临沂圣健工贸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null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取出药液瓶,拧开瓶盖。2、将液瓶旋入加热器中,并检查芯棒是否居中。3、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4.不用时,只需直接拔下插头即可,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在更换一瓶新的药液。6、使用墙壁插座或拖线板,请始终保持药液瓶垂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起事故。 |
产品性能 | |||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与配套加热器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防治蚊子,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480小时,适用于家庭、宾馆、饭店、办公室等室内环境。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2、注意通风,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勿在电扇下直吹,表面勿覆盖物体。3、使用配套加热器可取得最佳使用效果,严禁自行拆开加热器。4、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远离火源、热源、易燃、易爆品5、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长期不使用将药液瓶从加热器上取出,加盖密封后置于避光阴凉处保存。 7、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勿与食物、餐具等一起存放。8、本品对鱼、蚕有高毒,严禁蚕室、蚕房及附近使用,以免造成危害。9、避免误服,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
中毒急救措施 | |||
远离儿童,避免误服。若药液触及手、皮肤、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或吸入不适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粮食、种子、饲料、饮料等共贮混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