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6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28 | 有效期至: | 2025-8-28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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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兄弟农药厂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最佳施药时间: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按上述剂量兑水喷雾。2、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用量请遵循植保人员指导。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害虫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杀虫迅速。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不能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以免产生药害。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为减缓病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等,严重者出现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经口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