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8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27 | 有效期至: | 2025-8-27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蓬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全株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降雨前,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产品本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4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烟草、瓜类、蒿苣、番茄等对本品敏感,避免飘移药害。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避免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对蚕剧毒,桑蚕养殖区禁用。本商品对鱼类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4、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包装物及清洗后的污水、废液应妥善处理,不得做他用或随处乱泼,污染环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若吸入中毒立即将病人送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干净。眼睛受到沾染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迅速携此标签到医院就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过程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3、中毒期间忌油腻食物、不能喝酒。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3、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日用品等一起运输贮存。4、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以免破损污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