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8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8-27 | 有效期至: | 2025-8-27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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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 | 炭疽病 | 500-750倍液 | 浸果 |
使用技术要求 | |||
柑桔采后保鲜: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
产品性能 | |||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本品只用于浸果防治柑橘炭疽病。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工作服、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使用本品后用肥皂洗净手、脸及裸露皮肤,换洗工作服和手套。2、本品对瓜类的幼苗较敏感,浸果后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3、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将处理后的残液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直接在河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安全间隔期:浸果后的柑桔14天后方可上市,每季浸果1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量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4、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