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花露水登记证WP20100109-成都彩虹集团家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00109 首次批准日期: 2010-8-9 有效期至: 2025-8-9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持有人: 成都彩虹集团家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1-20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以避蚊胺为主要成分,对蚊具有驱避效果。在有蚊子的场所,将本品均匀涂抹在皮肤裸露部位。
注意事项
1、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停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皮肤破损者及过敏者禁用。3、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周围皮肤。4、请勿食用,用后洗手。5、抹完花露水后不要立即使用火或靠近火源。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一定刺激性。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如不慎误服,请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通风、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处,并加锁,勿让儿童玩耍。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远离火源。3、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和重压,严防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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