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145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1 | 有效期至: | 2025-7-31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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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宁泰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1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棉花、瓜豆类、苜蓿和高粱、十字花科蔬菜和核桃花期有药害,不宜使用。 2.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注意喷雾均匀,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4.在水稻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附着力强,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
1.勿将本品与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施药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禽鸟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轻微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疲劳乏力及多汗等。重症者出现大汗、腹痛、眼睛疼痛、瞳孔缩小、流涎、呼吸困难、心率加速、抽搐及昏迷现象。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解毒剂:阿托品,肟制剂,如双复磷。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